《文化產業促進法》正在草擬
  外來務工人員文化服務受關註
  據法制晚報 目前,《文化產業促進法》正在草擬中。作為我國首部“文化法”,《文化產業促進法》將明確地方政府在促進地方文化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的義務,以確保民眾可以享受更好的公共文化服務。據悉,該法的出台將彌補現有法律體系中文化法的空白。
  背景
  根據現有的草案,在地方政府要提供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建設方面,包括但不限於圖書館、博物館、紀念館、美術館、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館、綜合文化中心、廣播台、電視臺、公共電子閱覽室、公共閱讀欄、流動文化服務車等,把政府要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務內容具體化。而在公共文化服務權利方面,草案強調公共文化服務要有公益性、基本性、均等性、便利性等,為當地老百姓提供公共文化服務。
  聲音
  北京大學文化產業研究院副院長向勇:制定《文化產業促進法》,可以通過法律來規範部門和部門之間的邊界行為,可以解決文化資源被不同的地區搶奪的現象,還可以有效區分政府在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之間的職責與權力。
  北京大學法治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徐斌:在《文化產業促進法》的統一指導下,作為下位法的行政法規、部門規則可以形成嚴密的法律體系,各管理機構之間也可以逐步從多頭管理轉型為協同管理,為文化市場中的主體提供穩定的預期。
  點評
  草案的第十條是這樣寫的:“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外來務工人員、未成年人、老年人、殘疾人等群體的特殊需求,提供公共文化服務”。
  長期以來,一些地方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務,無論是在服務形式還是服務總量上,存在忽視外來務工人員文化需求的現象。而由於工作和生活環境不同,外來務工人員所需要的文化服務,往往與本地居民有較大差異,需要進行有針對性的服務。
  當然,外來務工人員到底需要怎樣的文化服務,這樣的文化服務該以何種形式實現,對於地方文化主管部門而言,依然是個需要深入調研的問題。
  祠堂文化正在逐漸消失
  保護祠堂也是保護鄉愁
  據經濟觀察報 福州市烏龍江畔臚雷村陳氏祠堂,迄今已有730年曆史,在當地擁有顯赫地位,家族曾走出無數知名人士,其中就有數學家陳景潤。但是,這座承載著家族悠久歷史的祠堂,正四面楚歌,隨時面臨被拆遷的危險,現在它已是一座被廢墟圍困的孤樓。
  在南方各省,出現類此情形的祠堂還有很多。在鋼筋水泥的造城運動之下,祠堂正在慢慢消失,不止從地圖上,也在從人們的記憶里。
  背景
  傳統的祠堂除了“崇宗祀祖”的作用之外,家族子孫平時有辦理婚、喪、壽、喜等事時,也可以利用這些高大的祠堂作為活動之用。除此之外,同族人士商議族內的重要事務,也利用祠堂作為會聚場所。
  聲音
  福建師範大學傳播學院教授劉泓:我們現在所說的鄉愁,全都拆沒了。祠堂在今天社會依然重要,尤其對於現代社會。保護祠堂就是留住鄉愁,傳統村落中很重要的就是群居的家族生存方式,家族最重要的就是祠堂。
  福建省委黨校法學教研部副教授王利平:從目前看來,地方政府仍然希望用土地財政帶來新一波增長。但是這種行政和商業力量斬斷了傳統鄉村的人文結構,為未來的矛盾埋下隱患。
  點評
  單元樓已經成為現在城市的主要居住模式,過去家族群居的傳統聚居模式也因此被打破,“家族人”也變成了“社會人”。舊有祠堂的建築形式,在鋼筋水泥的都市裡顯得有些特立獨行,祠堂舊有的文化生存土壤,也在漸漸消失。
  在東南亞的華僑華人聚居區,最有中華文化特色的建築物往往就是祠堂,走到哪裡,祠堂蓋到哪裡,中華文化的根就扎在哪裡。祠堂是我們文化的根,它是能與現代城市、現代社會所共生的。
  (原標題:文化點評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kqnjjsyztkv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